|
日前,在寧化法院審理的一起勞務合同糾紛中,被告張某盛以“張峴賓”假名簽署欠條試圖抵賴債務,上演現實版“李鬼逃債”戲碼。法院通過證據鏈鎖定身份、依法調整畸高利息,最終判決其支付尚欠工資及合理利息。 2022年2月起,年近70歲的馬某明等農民受雇于張某盛,在寧化縣城郊鎮馬源嶺從事果山施肥、除草等工作,雙方確認2022年2月至6月工資總計32805元,張某盛僅支付7000元后,于2023年1月21日出具《做工欠條》,署名“張峴賓”,承諾當年12月31日前付清余款,并約定逾期按每日4.5%計息。在這份欠條中,“張峴賓”姓名存在多次涂改痕跡,且馬某明提供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,與其溝通務工事宜的微信名為“峴賓”。馬某明經過多方打聽,方才得知雇主的真名是“張某盛”而非“張峴賓”。馬某明又經多次向張某盛催討未果,于今年2月底訴至法院。 庭審中,張某盛答辯稱“欠條非本人簽署”“不存在欠薪事實”,卻又自認是其叫馬某明來干活,自相矛盾的陳述猶如《水滸傳》中李鬼冒用“黑旋風”名號行劫。 寧化法院認為,本案核心爭議在于“張峴賓”與張某盛是否為同一人。馬某明提交的欠條涂改痕跡、微信聊天記錄、轉賬實名驗證及張某盛在答辯中的自認內容形成完整證據鏈,足以證明二者系同一主體。最終判決張某盛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支付馬某明尚欠工資25805元。考慮到雙方約定利息過高,不符合法律規定,法院依法將利息調整為按年利率3.45%計算,起算時間為2024年1月1日。此外,案件受理費亦由張某盛承擔。 |
找福建律師 、看福建新聞 、免費法律咨詢 ,就上福建法治網 ---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,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
地址: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:0591-87870370
版權所有: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-2
職業道德監督、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,涉未成年舉報電話:0591-87521816,舉報郵箱:fjfzbbjb@126.com
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:0591-87275327